三国时期,一次,曹操带兵出战,出发前,他规定:不许踩踏农民的庄稼,违者将处以死刑。可是在行军途中,曹操的坐骑受到了惊吓,慌乱地窜到了麦田里,把麦子踩坏了。见此情景,曹操立即叫来随行的官员,要求对自己定罪。
官员说:“按规定,应该是死罪,但是怎么能给丞相定罪呢?”
曹操说:“我亲口定下的规矩,如果我不遵守,还有谁心甘情愿地遵守?一个不守信用的人,怎么能统领士兵呢?”说着,就从腰间抽出佩剑要自刎,部将们赶紧将他拦住。
这时,谋士郭嘉走上前说:“古书《春秋》上说,法不加于尊。丞相统领大军,重任在身,怎么能自杀呢?”
曹操沉思片刻,说:“既然古书《春秋》上有‘法不加于尊’的说法,那就暂且免我一死。但是我说话不能不算数,我犯错了也应该受罚,那就割发代首吧!”说完他用剑割断了自己的头发。
割掉头发,在现在来看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可是在古代,发肤受之父母,随便割掉头发,不仅大逆不道,而且还是不孝的表现。曹操作为军队的统帅,能够割发代首,所表达的是身先士卒、以身作则的姿态。这种姿态体现了对制度的敬畏,极好地维护了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给下属提了一个大大的“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