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谋杀是错误的。谋杀就是消灭一个无辜的生命。胎儿可被看作是个体,它与新生儿的不同仅仅在于它处在通向成人的漫长道路的一个较早阶段上;并且,假如任何生命都是无罪的,那么胎儿也是无罪的。因此,假如杀婴是谋杀,那么人工流产也是谋杀。所以,人工流产不仅在道德上是错误的,而且在法律上也应当予以禁止。
3(a)正义要求每一个公民在可能的范围内都应享有发展天赋和其他潜能的平等机会。但是,提供此类平等机会的先决条件包括提供平等的医疗保健和教育。从而,正义就要求政府提供以税收为其财力保证的医疗和教育服务,而且,它还要求,没有一个公民能够用金钱买到此类服务中的不公平的份额。而这就要求废除私立学校与私人医疗行业。
(b)每一个人都有权担负且仅担负他愿意担负的责任,都有权自由地订立他想要订立的契约,都有权决定他自己的自由选择。因此,医生必须有如其所愿地开业的自由,而病人也必须有选择医生的自由;教师必须有依其选择进行教育的自由,而学生和家长也必须有按其意愿选择受教育地点的自由。所以自由就不仅允许私人医疗机构和私立学校的存在,而且要求废除那些对私人行业的种种限制,这些限制是由诸如大学、医学院、全美医学协会以及政府以许可和规范的方式所强加的。